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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的目标

时间:2009-10-07 来源:转载 作者:肖川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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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中国德育》读到这样一段文字:“道德不是一套咒语,而是一首歌;不是一堵墙,而是一道台阶。如果是一块布,不是用来遮丑,而是用以显美;如果是一条绳索,不是用来束缚,而是用于攀登。如果它是目的,就让我们轻装上阵去奔向它;如果它是工具,就让我们轻松自如地去使用它。这样才是道德的。”说得真好,这是我至今为止看到的关于“道德”最富有诗意的诠释。

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道德的修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关注个体的道德成长的学校道德教育,必须着眼于个体的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作为社会道德,完全可能本身是并不道德的,所以传统中国才会有“以礼杀人”的问题。作为个体道德就是对于良善道德的个体的把握和践履,即所谓“德者得也”。 对于学校德育的价值,一位学界同仁说得好:“德育不能安排人的生活,却能成就人的道德生活追求;德育不能左右生命,却能提高生命的质量;德育不能克隆美德,却能造就‘道德上成熟的人’”。

关于学校德育实效,普遍认为很不理想。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我们的投入远远大于产出,当然还与我们过高的期望有关。我们学校德育实效低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第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社会缺乏稳定的核心价值。什么叫核心的道德价值呢?所谓核心价值,就是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认可,并且自觉去践履的,是其他价值的根据和理由。比如说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面,就是仁义礼智信。在西方社会里面,就是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人权。我们今天说什么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大家想想这个能不能作为所有国民的核心价值?在现代西方社会,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人权,那是所有人都会拥护的,因为这些东西对每一个人生命的质量,每一个人的幸福人生密切相关。谁不渴望自由,谁不渴望平等,谁不希望民主参与,谁不希望享受更多的人权,而在我们的文化中“集体”是一个被异化了的一个东西,所以我们现在要更多的倡导西方文化意义上的个人主义。西方意义的个人主义就是强调个人的责任,强调个人的价值。我们社会为什么落后?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不尊重个人,不尊重个人的价值。

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们的教育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假大空的东西太多。在我们国人的骨子里,有一种“伪崇高”的东西。我们太容易把不是什么事的事当成一回事,太容易激动,太过敏感,太容易将平常的事往神圣上联想,这就容易导致虚情假意和伪崇高。

第三个原因就是无视我们学生道德主体性的培养。我们总是把道德更多理解成一种规则,一种要求,一种限制。其实,道德还有一个方面:它是个体和谐发展的要素,是一个人自我求取的空间,是好的生命境界的确证和表征。今天我们需要特别强调:“人不是为了体现道德而存在,道德是为了人更好的生活”。

健全的道德教育的目标应该由这样三点构成:不断提升学生的需要,培养学生理性的、自主性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普遍化的道德。这三个方面分别是从情意、认知和行为来说的。

第一个目标就是不断提升学生的需要。我们所有自觉自愿的行为都是由需要所推动的,你找不出哪一个行为不是由自觉自愿所推动的。人们都有需要,但需要是有层次的,有高级需要,也有低级需要。

但这些不同层次需耍的关系是怎样的?高级需要的出现是以低级需要的满足为条件的。为什么那些犯罪的人往往是那些处境不利的呢,就因为他们连生存的问题都没有解决,他们自尊的、道德的需要就不会出现。高级需要出现后就可以改造或者超越低级需要。什么叫改造呢?比如吃食物是所有人的正常需要。但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这个需要在整个生命的系统里意义是不一样的。有的人活着就是为了吃,有的人吃是为了更好地活着。在人格发展的低层次利己和利他是对立的,而在人格发展的高层次利己和利他是相统一的。比如一个人需要救助的时候,你作为一个有高层次需要的人,你不去救助他,你就会感到很自责、很内疚、很不安,你去救他是你的一种真实的、主体性的需要。这里,我们特别要强调培养学生的感恩,培养学生的一种高级需要――敬畏与感恩。一个总是能够感动别人和容易被人感动的人,一定是比较善良的人。他的内心一定比较灵敏,比较丰富,比较细腻,比较纯洁。所以要培养学生的感恩,假如一个学生对什么都麻木满不在乎,我觉得这就是道德堕落的开始。

学校道德教育的第二个目标就是要培养学生理性的、自主性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道德更多存在于有价值冲突的情境之中。柯尔柏格讲:道德其实也是一种推理,道德推理的能力基于你普遍认知的能力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反对道德蒙昧主义。我们要推崇德行,怎么去实行这个目标?那就要靠个人学问的修养。《中庸》中“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 讲的就是人格修养与学识修养、博与专、伟大与平凡的关系。如果你的学识修养,学问修养很差的话,你要说你道德很崇高,这是很难令人信服的。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就需要发展他的整个精神力量,发展他的理智的判断力,培养他对于学习的兴趣,对于人类文明的兴趣,培养他对精神生活的兴趣。

道德教育的第三个目标,就是帮助学生形成普遍化的道德。什么叫普遍化的道德,我觉得有这三个层面,一个是底线伦理。也就是“人之为人”你应该做到的那些最基本的要求。这个往往以法律的形式出现,这是人之为人的底线。否则,你就是衣冠禽兽。我强调底线伦理,就是我们要回到起点,不要那些假大空的东西。要面对现实,因为我们很多人连起码的东西都没做到,去过早和过多地强调那些比较高的东西无异于对牛弹琴。

教育是一项价值引导的工作。它必然有超越性的追求。但这个追求的起点是什么?是不是越高越好?我们应该回到起点,回到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现代社会中伦理的权威已经不可能再是、也不应该再是神或类神的圣贤,而应该是与健全的民主生活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所以我们有必要提出:学校德育首先是基于底线伦理的追求。

基于伦理底线的追求的道德教育首先需要拒绝“伪崇高”。如果哪所学校还在慢条斯理地向学生灌输“一假、二大、三空”的陈词滥调,还要大张旗鼓、煞有介事地强调自我牺牲、无私奉献,我看那不是教育,而是欺骗和奴役。

普遍化道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核心价值。所谓核心价值就是能够派生出其他更具体价值的那些更为根本的价值,是与我们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每一个人都愿意自觉维护并付诸实践的价值。我们今天应该倡导什么样的核心价值?我觉得那就是启蒙思想家讲的那些――自由、民主、博爱、人权、平等这样一套东西。这是全人类的普世伦理。

普遍化的道德第三个方面就是要有终极关怀。终极关怀是什么呢?中国传统思想家讨论的问题都是人应该怎样活着,而对于一个更高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却没有太多的思考。后者是比前者更为具有形上意味的问题,是一个关于灵魂,也就是关于信仰的问题。其实,我们的好多问题都可以归结到没有信仰,没有信仰人们的眼中就只有利益,所以什么都可以用来做交易,只要对我有利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所以我们过去的无神论教育是要对我们今天普遍的道德堕落负责任?现在很多人是天不怕地不怕,没有任何敬畏感。如果一个天不怕地不怕,那这个人就很可怕。今天,我们需要强调敬畏感,同情心,感恩的心,忏悔意识。其实这都是基督教的基本精神。我经常想,如果我们的公民,我们的老师有十分之一是真诚的信徒的话,那么我们民族的素质就会大大的提高。其实我们的宪法里面就讲思想自由、信仰自由,我觉得基督教还是比较好的,对人有强大的教化和净化功能。

提升学生的需要层次,旨在强调道德教育要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内在动机;学生的个体道德是自主建构的,而不是通过“灌输-外铄”而成的;如果在道德教育中扼杀人的自然本性,而不是努力提升学生需要的层次,道德生活中自律精神就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而当外界约束力鞭长莫及时,行为也就可能失去约束而表现出非道德的行为来,他律的道德是造成双重人格的根源之一。目标二:培养学生理性的、自主性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旨在强调道德教育的最基本的形式和主体性道德人格形成的根本、同时也是现实的途径;既然主体性道德人格不可能通过“灌输-外铄”而生成,那么,发展学生的道德推理、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就应该是道德教育最基本的目标设定;如果说,目标一:提升学生的需要层次,所要否弃的是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和需要的教育的话,那么,目标二培养学生理性的、自主性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则是要竭力反对道德生活和道德教育中的道德蒙昧主义。目标三:引导学生形成普遍化的道德,则力图表征道德人格的确立与达成(既是个体需要层次提升的结果,也是理性的、自主性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处于高级阶段的确证)是建基于一种超越的、向上的、能致广大的道德理念的,它力图标识在道德教育内容的选择方面应有的一个基本准则。

为了发展学生的道德,首先我们要相信每个人都有做一个好人的需要。其实,孩子很小就会表现出这一点。1998年诺贝尔奖获者Robert B.Laughlin在谈到他的教育经历时说:“从不告诉我的学生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我只对他们说,你们要想清楚什么是最重要的事情。要专注于做那些你认为是最重要的事情,因为生命的过程很短。而每个人都有责任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这个世界更美好。”相信儿童有自主判断的能力,相信人性之中潜藏着良知,这是基于伦理底线的追求的道德教育的核心信念。

我们要创造一个温馨的社会生活环境,要去唤醒人们这些美好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经常受到歧视、欺骗、蒙蔽或者压榨与盘剥,他就会在内心生出一种敌意和仇恨来。为了学生更好的道德成长,我们也要特别强调宽松、宽厚、宽容的社会生活氛围和学校生活氛围。另外要创设丰富学生道德体验的情境。有很多的案例都说明个体的道德是基于体验而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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