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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 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6-02-20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教科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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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

的通知》的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各教育督导组,局直各单位:
2016年11月5日至8日,江苏省第28届“教海探航”征文颁奖大会暨全国名师课堂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将在我区举行,为承办好本次活动,更好地展示我区在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成果,促进我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再上新台阶,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和征文竞赛细则,发动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踊跃参赛。根据《竞赛细则》要求,本项竞赛不收取参赛费,但参赛论文需附2016年第4期《江苏教育》杂志各版本上的参赛信息表原件。
具体要求:
1.参赛对象。区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以上名优教师、40周岁之内的所有青年教师必须上交1篇高质量的论文。区教研员、教科员、兼职教研员、各校教科室负责人、科研及教学骨干教师要积极参与。
2.广泛宣传。各校要在寒假开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动员教师积极参加,尤其是以往参加过“教海探航”征文的教师要踊跃参加。
3.认真组织。各校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撰写论文的教师和篇数,按照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月底前,组织教师到网络或有关杂志、书籍上学习理论文章,紧扣征文的要求,确定撰写的主题,完成初稿的撰写,各校各单位组织人员审稿、指导和修改。
第二阶段:3月31日前,各校将初选后的参赛论文上交区教科室。
第三阶段:4月20日前,区教科室组织人员对所送交的论文进行复评,对拟送省参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作者。
第四阶段:7月10日前,各校各单位收齐拟送省参评论文,填写参赛表并报区教科室,由区教科室选拔推荐。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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